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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炳遥、甘炳祝、张鸿进、甘振荣、黄富鹏:
本委受理广西中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与你劳动争议案(防城港劳人仲字﹝2024﹞第264、265、270、272、273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仲裁法律文书。你可到本委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2楼201室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办公电话:0770-3232116、323211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8月19日9:00在第一仲裁庭(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六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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