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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8 16:00     来源: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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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上简称“三险一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制定全市“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市本级“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

(五)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原名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11月更为现名,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于20206月由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设立,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现有机构编制35名。中心前身为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入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余下职能由市社保中心承担。中心内设科室共八个:秘书科、财务科、系统发展科、申报受理科、待遇核定科、待遇发放科、权益管理科、稽核风控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54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46.3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4.14万元,下降2.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4.88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75.64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机关行政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为我中心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5.经营收入0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546.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46.3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4.14万元,下降2.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5.6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7.24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机关行政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新增联防联控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上年同期无此数据。

4.住房保障支出43.0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19.31%,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同期也无此数据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4.8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5.64万元,下降2.89%。其中:基本支出601.71万元,项目支出1943.17万元。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12.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630.2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2022年度算数减少164.6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机关行政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二)卫生健康年初预算为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决算数2022年度算数增加5.63万元,增长18.43%,主要原因是新增联防联控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住房公积金缴纳,决算数2022年度算数减少8.44万元,下降16.3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工资标准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16%主要原因是新增联防联控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万元,上年同期无此数据。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本年预算无此数据,该项目为年中调整项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度无该项目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24%,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24%,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61万元,降低19.4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8.58万元,而上年决算数为0,其他费用(办公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服务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2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13%。组织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经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大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核算规范、支出合理、专款专用,无违规违法行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7.78%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量化的程度不足;二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影响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主要原因是对部门绩效目标评价的研究学习还不够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二是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5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8.85万元,执行数为26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提高社保各岗位服务质量,提高支出率达到98.51%;二是效果指标:持续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应保尽保,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满意度指标:参保对象满意度达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的程度不足,主要是对部门绩效目标评价的研究学习还不够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二是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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