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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4 17:40     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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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和再就业的实施工作。负责职业介绍,按规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企下岗职工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负责农村劳动力的开发就业和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负责劳务派遣;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就业前培训;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层机构,属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收入1101.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4.73万元,同比减少33.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1.46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01.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4.73万元,同比减少33.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6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8.12万元,同比减少34.56%。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的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5万元,同比增加6.6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类)15.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万元,同比增加21.61%。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变动。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余分配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1.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4.73万元,同比减少33.89%。其中:基本支出202.52万元,项目支出898.95万元。

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1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决算数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而预算数并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的就业资金。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43%。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决算数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而预算数并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的就业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预决算基本无差别。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变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1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批次,2023年正常进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2016年公务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2016年公务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7%,同比增加0.3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接待16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7.45%;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减少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支出9个,年初项目预算金额为1717.49万元,全年执行数1640.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5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1640.61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900.6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74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自评平均分87.93分,8个项目自评为一等,1个项目自评四等,自评为四等的项目为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创业扶持经费,该项目预算安排8.15万元,总体执行数0万元,支出计划完成率有偏差,原因是2023年度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公益性岗位人员无人辞职,不符合该资金申请条件,故2023年未申请就业创业扶持经费,预算执行率0%。

(2)重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本级财政对超过三年期安置重大项目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3.4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万元,执行数为188.78万元,完成预算的86.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此项目严格按照市本级超过三年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人数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每月按时进行申报并拨付。项目支出进度按计划进行,按照申报金额足额拨付,没有拖欠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市本级超过三年期满重大项目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