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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30 10:25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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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相关的公共服务;

(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三)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登记工作;

(四)人才引进服务职能;

(五)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及有关工作;

(六)负责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七)负责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八)负责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层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中心共有在编人员5名,其中正科2名、副科2名、科员1名。聘用人员6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4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4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3.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5.经营收入0万,与上年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同。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4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5.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3.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3.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引进人才费用、事业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就业补助资金等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17.45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4.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2022年度减少2.13万元,下降34.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7.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增加0.54万元,增长7.67%。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3.37%。其中:基本支出96.37万元,项目支出449.1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82万元,支出决算为53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6%。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工资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1%。主要原因是人员日常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很多业务工作都是通过线上开展,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二是我中心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降低21.68%,比2022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食堂运营经费列在工资福利支出里,日常办公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85.2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4.7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是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局机构,2023年我单位无整体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445.7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445.7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45.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4.5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5.38万元,执行数为372.92万元,完成预算的81.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2023年符合政策要求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276人次、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90人次、一次性带动就业补助133人次;二是成本指标。2023年已发放就业见习补贴309.68万元、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53.65万元、一次性带动就业补助支出9.6万元;三是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进行申报并拨付。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就业补助资金”、“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运行维护经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

涉及资金445.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2024年无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绩效评价项目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